用微信公眾平臺監督食藥安全
發表于:2015-03-25 10:56 時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多發,食藥監管部門每年都會在其官網上發布大量的食藥安全信息,然而,登錄該網站查閱安全信息的公眾卻寥寥無幾。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與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食品生產標準等信息,都應當予以主動公開。目 前,國家食藥局和全國絕大部分省市食藥局都已經做到定期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國家食藥局和各省食藥局的食藥安全信息。但是,劉紅宇委員在查看國家食品藥品監 督管理局網站訪問量時發現,該頁面日均訪問IP數約為4.2萬個,而我國大陸人口已達13.67億人。也就是說,即使每人每年僅使用食藥局的網站獲取一次 食品藥品安全信息,也只有千分之一的人看到了網上信息。
劉紅宇說,其實條形碼或者二維碼(下稱“條碼”)就有可能改變現在的局面。每個條碼都可以蘊含大量信息,政府相關部門需要做的是將官方數據庫與條碼信息對 接。如果群眾在購物或者懷疑已經購買的商品是否合格時,掃描相應的條碼就可以查詢該商品是否合格、是否曾經被勒令下架、生產廠商的違法記錄等等。
劉紅宇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轉變行政方式,把微信公眾平臺作為政府食藥信息以及其他產品質量信息的互動信息發布平臺,食藥部門可以用群眾使用微信公眾平臺 掃描的條碼作為線索,快速反應,有針對性地進行執法,減少部分商家與檢查人員“躲貓貓”的現象,極大地提高執法效率。